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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开发历史资金流向』国家的4万亿促进内需的资金的具体流向是哪些方向?

2024-02-14 11:08

股票投资是一种需要谨慎的投资方式,投资者需要有正确的投资理念和风险意识,避免盲目跟风和过度自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下面,司岚财经将会带领大家了解新农开发历史资金流向,希望你可以从本文中找到答案。

国家的4万亿促进内需的资金的具体流向是哪些方向?

4万亿大刺激 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扩大内需十项措施。20天前,10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样部署了十项经济工作,内容大同小异,但这一次细化到了4万亿元这个天文数字。 4万亿元涵盖大型基建、住房、医疗、教育、生态环境建设、增加居民收入、农村建设等多个领域,主要集中于民生问题,但前期资金投入将放在大型基建上。 发展战略专家武建东说:4万亿元是真金白银,而与以往的固定资产投资最不同的是,4万亿元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中央政府由组织者变为投资者。“这是政府信誉,所以市场为之震动。” 据了解,在今后的两年时间里,中央投资安排可达11800亿元,资金筹集来源可能仍同十年前一样通过增发长期建设国债,而4万亿元中的剩余部分则由地方财政、地方债和国有银行专项低息贷款组成。 武建东说:“金融海啸影响加剧,经济增长由出口拉动转向投资拉动,事不宜迟。”10月21日,第三季度GDP增速自2005年来首次跌破10%,10月份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较前两个月出现明显滑落,进口同比增长创下2007年7月以来增幅新低,全国规模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速也在10月创下2002年来单月新低。宏观经济严峻形势摆在眼前,所以国务院要求实施措施“快、重、准、实。” 国务院要求各部委在明年两会前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因此各部委紧锣密鼓。一周内,中央计划新增加的1000亿元投资额已分配过半,预计12月新增资金将全部落实到11个部委的具体项目上,其中农林水方面约500亿元,保障性住房、环保等部门分配剩余500亿元。 11月11日,在领到200亿元新增投资额后,水利部立即对这笔新增资金进行了具体分配;同日,交通部也将新增100亿元分配在国家高速公路网在建项目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各占一半;次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接到1000亿元新增资金中的100亿元作为今年四季度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增费用。 其他部委也陆续公布今年四季度计划。铁道部将在今年后两个月,上报34个有望获批、总投资达3800亿元的项目,而交通运输部则在年底先投130亿元建机场和公路。 同时,中央也加快了核批。11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核批了2059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930亿元西气东输项目、955亿元核电工程和174亿元水利工程和民用机场项目。 迅速布局 各部委领着计划外的钱快马加鞭赶进度,因为1000亿元的新增投资将带动地方和社会投资4000亿元。不过,相比较今年新增的1000亿元,更引人关注的是明后两年的4万亿元。 在10月17日,国务院第四季度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加大基建项目后,铁道部最早向国务院上报增加投资预算,由“十一五”计划的1.2万亿元增至2万亿元,而明后两年的投资规模预计达到1万亿元,仅明年计划完成投资6000亿元,这将惠及铁路建筑、工程机械、机车、水泥、钢材、物流等十余个行业。 交通部紧随其后,上报了合计约5万亿元的投资规划,其中公路建设4.88万亿元,航道、港口建设1300亿元。 11月12日,与居民住房关系最为密切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调宣布了三年内9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 此外,南方电网在确保年内新增40.5亿元工程建设投资的基础上,初步计划明后两年新增投资约600亿用于城市和农村电网改造。 “经济增长不能急转弯,前几年中国经济增长主要是依靠房地产拉动上游50个产业,而现在依靠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替位增长。”武建东认为,“4万亿出台及时,但这只是扩大内需的第一步,还需要大体量刺激。” 在武建东看来,要最大化扩大内需,必须搞活农村市场。他告诉记者,按照城郊100亿平方米村镇房屋计算,如果这些面积能够进入市场流通,那么城郊改建至少能够产生10万亿元的资金需求,如果明年试点能够推行,则至少激活农村市场1万亿元的消费需求。 人人有份 4万亿背后将会和多少上市公司有关系,目前没有确切的数据,但是资本市场似乎早已感觉到到风吹草动,各路资金提前布局。这似乎再次印证了虚拟经济总是快于实体经济,先知先觉。 我们经过统计发现,在4万亿大刺激方案出台前的5个交易日,基金、险资、QFII和主力游资步伐一致都出现了净买入,这在"4·24"和"9·19"行情中未曾出现。而这些资金净买入的个股几乎集中于将受益于4万亿大刺激方案的水泥、建材、工程建筑、机械、铁路。 但是自4万亿刺激方案公布后,几路资金却出现了分歧。“不讲政治”的基金继续走"4·24"和"9·19"的老路,大举逃离;险资提高警惕,热情降温,买入后劲不足;游资企图抓住政策效应的尾巴,热情不改,继续加仓;而QFII做多决心坚定。几大玩家花样不一,市场担心4万亿也仅能带来一波短暂行情。 市场关心的,则是我们关注的。我们对25名业内人士进行问卷调查,近六成被访者表示4万亿刺激方案对资本市场是长期利好,过半被访者认为后市会继续震荡,而大底将在今年末或明年上半年。理由都不外乎4万亿未能改变中国经济周期。 不过,或许这些数据可以减轻我们的顾虑:高速公路每亿元投入,可创造3900个就业岗位,每公里需要钢材500吨-1500吨,水泥4000吨-12000吨,沥青1900吨;如果把上下游的产业加在一起,每年3000亿元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将带动投资6000亿元;明年铁道部6000亿元的投资规模,可创造600万个岗位,需要2000万吨钢材,1.2亿吨水泥,拉动GDP1.5个百分点。 事实上,4万亿几乎包罗了整个产业链,很多上市公司都将是4万亿的受益者,在4万亿的刺激下,上市公司的盈利增强,回报股东的能力提高,有利于市场信心的重建和流动性的恢复。 武建东认为,4万亿能够稳住市场,是实质性的维稳措施。国家在这个时候打出4万亿,是救实体经济,也是救资本市场。“如果现在不出4万亿,等到病入膏肓,那就是回天无力!” 一个成熟而发达的资本市场,其市值通常占GDP的80%-90%,而目前A股仅有10万亿元出头的流通市值,不到去年GDP总值的一半。武建东认为这极其危险。一旦总市值缩水至6亿元,那么明年消费能力将至少下降20%,GDP下滑到20万亿元,3000万人-5000万人面临失业。资本市场的过度低迷,不仅会造成国民财富的大量压缩,更重要的是国民经济将遭到致命的摧毁。“已经高速发展近十年的中国不能接受财富崩溃、需求崩溃、生产崩溃。不过4万亿能否最终稳定市场,当然还得看后续政策。”

希望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内容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全文如下。

伴随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实践证明,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应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的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为引导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走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典型示范引导,鼓励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弯路。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坚持经营规模适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确保农地农用,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

二、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三)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为开展土地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利于服务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原则上确权到户到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

(四)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地方全面负责的要求,在稳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在工作中,各地要保持承包关系稳定,以现有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坚持依法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政策,按照规定内容和程序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依靠村民民主协商,自主解决矛盾纠纷;从实际出发,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为基础,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坚持分级负责,强化县乡两级的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工作质量。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操作性政策建议和具体工作指导意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三、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五)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农户长期流转承包地并促进其转移就业。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土地流转优先权。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原则上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且需经发包方同意。以其他形式流转的,应当依法报发包方备案。抓紧研究探索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在土地流转中的相互权利关系和具体实现形式。按照全国统一安排,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

(六)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流转期限应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防止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

(七)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流转市场运行规范,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土地流转服务主体可以开展信息沟通、委托流转等服务,但禁止层层转包从中牟利。土地流转给非本村(组)集体成员或村(组)集体受农户委托统一组织流转并利用集体资金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可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流入方收取基础设施使用费和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用于农田基本建设或其他公益性支出。引导承包农户与流入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使用统一的省级合同示范文本。依法保护流入方的土地经营权益,流转合同到期后流入方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

(八)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各地要依据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本地区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标准。防止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创新规模经营方式,在引导土地资源适度集聚的同时,通过农民的合作与联合、开展社会化服务等多种形式,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

(九)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原有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归属由承包农户与流入方协商确定,新增部分应向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照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试点。对从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符合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条件的,要优先安排。探索选择运行规范的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开展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抓紧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允许用粮食作物、生产及配套辅助设施进行抵押融资。粮食品种保险要逐步实现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愿保尽保,并适当提高对产粮大县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配套办法,更好地为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提供支持服务。

(十)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违规搞非农建设。严禁在流转农地上建设或变相建设旅游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别墅、私人会所等。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栽树及其他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坚决查处通过“以租代征”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坚决禁止擅自将耕地“非农化”。利用规划和标准引导设施农业发展,强化设施农用地的用途监管。采取措施保证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可以通过停发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办法遏制撂荒耕地的行为。在粮食主产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高产创建项目实施区,不符合产业规划的经营行为不再享受相关农业生产扶持政策。合理引导粮田流转价格,降低粮食生产成本,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四、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十一)发挥家庭经营的基础作用。在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要继续重视和扶持其发展农业生产。重点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分级建立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加强示范引导。鼓励各地整合涉农资金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并优先流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农户。

(十二)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为承包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服务,通过统一服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农民意愿,可以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将土地折股量化、确权到户,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可以引导农民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各地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和丰富集体经营的实现形式。

(十三)加快发展农户间的合作经营。鼓励承包农户通过共同使用农业机械、开展联合营销等方式发展联户经营。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活动,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探索建立农户入股土地生产性能评价制度,按照耕地数量质量、参照当地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计价折股。

(十四)鼓励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引导工商资本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发展多种经营。支持农业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合理分工、互利共赢。支持经济发达地区通过农业示范园区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共同出资、相互持股,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混合所有制经济。

(十五)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鼓励地方扩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资金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涉农项目,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加快建立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的管理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可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综合运用货币和财税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保险支持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分散规模经营风险。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设立融资担保专项资金、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等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

(十六)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各地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有明确的上限控制,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租地条件、经营范围和违规处罚等作出规定。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按面积实行分级备案,严格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浪费农地资源、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防范承包农户因流入方违约或经营不善遭受损失。定期对租赁土地企业的农业经营能力、土地用途和风险防范能力等开展监督检查,查验土地利用、合同履行等情况,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符合要求的可给予政策扶持。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并加强对各地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十七)培育多元社会化服务组织。巩固乡镇涉农公共服务机构基础条件建设成果。鼓励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围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拓展服务范围。大力培育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积极发展良种种苗繁育、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粪污集中处理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服务业,支持建设粮食烘干、农机场库棚和仓储物流等配套基础设施。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灌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鼓励以县为单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鼓励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易监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务。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购买服务的标准合同、规范程序和监督机制。积极推广既不改变农户承包关系,又保证地有人种的托管服务模式,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实现统一耕作,规模化生产。

(十八)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定专门规划和政策,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改善农业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涉农专业办学条件,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远程教育。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农业技能和经营能力培养培训,扩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养培训规模,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的培养培训力度,把青年农民纳入国家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努力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认定、扶持体系,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探索建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制度。

(十九)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和作用。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利用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渠道,深化行业合作,推进技物结合,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推动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终端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鼓励基层供销合作社针对农业生产重要环节,与农民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合作式、订单式服务,提高服务规模化水平。

土地问题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全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央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办事,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分类指导,充分利用农村改革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开展试点试验,认真总结基层和农民群众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牢固树立政策观念,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营造良好的改革发展环境。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明确相应机构承担农村经管工作职责,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工作指导和检查监督制度,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

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科学地规范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五位一体的系统工程,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新阶段“三农”工作指导思想的深化、升华和发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农业哺育工业的历史阶段已基本结束,工业反哺农业条件已经成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选择。

(一)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

改革开放前,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主要是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实现的。改革开放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逐渐缩小,农业支持工业的方式主要表现在新的“三个剪刀差”:

1.金融存贷剪刀差。目前,在农村吸收资金的正规金融机构很少在农村地区发放贷款,农村资金大部分流向城市。据国家统计局资料表明,2003年,农户储蓄占城乡储蓄比重为18%,农业贷款仅占各项贷款总和的5%,农业贷款仅占农户储蓄总额的46%。

2.征地价格剪刀差。按照土地政策规定,建设开发区和房地产用地,必须先由政府征用,然后才能进入一级市场,征地价格低,出售开发价格高。据专家估计,通过“征地价格剪刀差”又从农民手中拿走2万亿。

3.工资剪刀差。农民工与城市职工同工不同酬,据有关单位调查,农民工月平均工资与相类同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比较,2004年相差500~800元,进城务工农民按1.2亿人计算,仅“工资剪刀差”一项社会一年就节省一万多亿元,近两年总和可达2万多亿元,而且城市职工享受的福利待遇还未包括在内。

同时,国家在财政、金融等方面对农业的支持与农业的贡献很不相称。2004年,各级财政支农资金仅占财政总支出的5.9%;农业贷款余额仅占社会总贷款的5%,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仅占全社会的16.3%。

(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条件已经成熟

1.农业和农村发展进入重要转变时期,迫切需要工业反哺农业和城市支持农村。传统农业出现了四大分化和演变:一是产业的分化,由传统的种养业向产前、产中和产后三大产业部门演变;二是农业富余劳动力就业的分化,由原来主要集中在农业产中就业,向产前和产后部门演变;三是农业经营方式的分化,由传统的以生产初级产品为主向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演变;四是农业就业者收入来源的分化,由原来单纯依靠种养业获得收入向依靠农业外部收入演变。

2.我国处于工业化中期,工业有能力支持农业。从2000年到2005年,我国GDP由89404亿元增长到182321亿元,增长1.04倍;人均GDP由880美元增长到1703美元,增长1.94倍,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近几年,财政收入增加幅度每年在20%左右,2005年二三产业增加值占整个

GDP的87.5%,这表明我国现代工业体系已初步建成,先进工业装备农业的能力已初步形成,二三产业劳动力就业人员占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已超过50%,城镇化水平已达到40%,工业和城市发展水平大幅度提升,国家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国家完全有条件通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

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特点与原则

(一)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特点

一是鲜明的时代性。我国总体上已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历史性的必然选择。

二是内涵的全面性。“二十字”要求是对新农村全景式的描述,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全方位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五位一体的系统工程。

三是影响的全局性。这一重大战略举措将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和全局。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坚持的原则

1.必须以坚持两个“不动摇”为前提:一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这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二是确保粮食安全不动摇,这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

2.统筹城乡发展,搞好建设规划。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3.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按照农民的需要,尊重农民的意愿;政府引导扶持,不搞包办代替;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合力。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乡村实际,突出地方特色,根据农民群众最迫切需要,尊重各地传统、习惯、风格,不搞固定模式。

5.量力而行。各地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群众现实需求,根据实际可能,合理确定目标任务,不搞统一标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路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中,“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物质基础,“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没有“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就无从谈起,“二十字”要求是一个系统工程。当前,重点要抓好现代农业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工业反哺农业和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

(一)以科技进步为手段,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农业现代化建设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以科技进步为手段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竞争力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

1.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除了加强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和建设外,重点应抓三方面工作:

——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传统的农业增长方式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它不仅浪费资源,增加生产成本,而且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当前要从五个方面转变传统的农业增长方式:从主要重视农产品产量和质量转向产量、质量、安全、生态和效益并重;从主要依靠传统技术转向传统技术和现代技术相结合,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从劳动密集型转向劳动密集、资本密集和知识密集相结合;从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型转向可持续发展型;从农业自我发展转向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

——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农业发展能力的集中表现,从根本上来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靠农业科技进步。实践表明,推广农业良种化、测土配方施肥和节水农业,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最有效的举措。

(1)推广农业良种化。良种是增加粮食生产、提高质量、提升农业效益的重要手段。在其他生产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更换一次良种,可增产5%~10%,如果将我国15.6亿亩粮食播种面积按80%计算,实行良种化,每更换一次良种,增产水平按7%计算,可增产538亿斤。

(2)逐渐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测土配方施肥是实现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重要措施。实践表明,测土配方施肥每亩费用3元,可节本增效25元,投入产出比为1∶8,同时,可减少不合理施肥5公斤。目前测土配方施肥面积仅占耕地面积30%,潜力很大。

(3)发展节水农业。我国水资源不足、利用效率偏低,节约潜力巨大,实践证明,在不增加农业用水总量的前提下,通过合理使用自然降水和灌溉水资源,我国农田灌溉水的利用率和自然降水的利用率可提高10个百分点,可节约水资源为1130~1180亿立方米。同时,通过全面普及灌溉节水、旱作节水和生物性节水技术,每年可节水1300亿~1550亿立方米。按亩均水资源量470立方米计算,相当于新增灌溉面积5.17~5.81亿亩。

——加快农技推广改革。农技推广工作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但是,农技推广目前的状况远不能满足建设现代农业的需要,必须加快改革步伐,将农技推广工作列为公益性事业,为乡镇站配备必要的设备,加强技术人员知识更新。

2.提高农业竞争力。农业竞争力集中表现在产品的数量、质量、安全、效益和生态等五个方面,是一个国家农业发展和科技进步水平的重要标志。入世后,我国农产品平均关税低,农业市场开放程度高,国内市场国际化,提高农业竞争能力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当前要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1)农业产品出口的主要目标要由创汇转变为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扩大劳动力就业;(2)出口结构要由初级产品转变为初级产品、特色产品、加工品并重;(3)质量控制要由单纯的质量认证转变为全过程的产品质量体系认证;(4)强化政府服务职能,为农业产品出口创造便利条件,为农业产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必要资金;(5)培育壮大农业产品出口企业,加快培育农业产品行业协会。

(二)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农民增收

生活宽裕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体现。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面小康社会指标,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要达到8000元,年均须增长6.8%,而近20年平均递增不到4%,中西部地区更低。因此,加快农民增收形势严峻,必须采取新思路、新举措。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第一,大力发展设施农业。设施农业包括设施种养业、设施渔业,如设施蔬菜、水果、水产、特色农产品,畜禽养殖小区等生产方式。实践表明,设施农业是高效农业,是农民增收的新亮点;是解决“靠天吃饭”、避免自然风险的根本途径;能够提高土地、水等资源利用率;既适合分散经营又适合规模经营;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素质和综合效益。

在种植业方面:设施农业已经成为农民发家致富的重要渠道。标准化日光温室亩均收益相当于大田作物的18倍,比大水漫灌的水浇地节水38%,还能避免水、旱、虫、雹、风等自然灾害。辽宁省凌源市过去是个贫困市,通过发展设施蔬菜,每户大棚面积为0.6~0.8亩,仅这一项,年纯收入就超过万元。

在畜牧业方面: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蛋鸡产蛋量可提高18%,奶牛产奶量可提高12%。据调查,约有64%养殖小区对粪便和废弃物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有76%养殖小区能够规范使用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目前,全国有各类畜牧小区4万多个。

在渔业方面:以工厂化养殖、网箱养殖为主的设施渔业,单位水体产量和效益大大高于池塘等传统养殖方式。目前,全国设施渔业养殖水体近5000万立方米,年产优质鱼40万吨。

第二,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经营能够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业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据统计,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35%,平均每户增收1200元。农产品加工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个重要环节,2004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38322亿元,是农业总产值的1.06倍;“十五”期间,农产品加工产值增加了0.4个百分点,据专家测算,产值每增加0.1个百分点,可吸纳230万人就业,每个农民可增收190元。应积极鼓励、扶持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类型的产业化经营,这两种类型农民能够真正得到农产品加工、销售增值的利润,目前已占农业产业化组织的26%。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民增收新亮点,国家应给予重点扶持。

第三,大规模开展农民技能培训。“知识就是财富”在农民身上同样表现得非常明显。据有些省统计,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中,受过农业科技培训的比未培训的平均收入高出30%;在外出务工农民中,受过打工培训的比未培训的不但就业机会多,而且月平均工资高出200元。给农民培训知识,就等于给农民钱。目前,农民培训迫切需要由常规性的知识和技术培训向提高农民综合素质转变;由过去主要培训骨干农民向骨干农民与一般农户并重转变;由单一培训农民向多元培训对象转变。

(三)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方针

要从资金反哺、科技反哺、政策支持三个方面入手。

1.资金反哺。主要是国家在进行国民收入再分配时向农村和农民倾斜,重点投入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如水、路、电、通讯等;二是社会事业,包括教育、卫生、文化等;三是公共服务,如农村流通体系、金融服务等;四是社会保障,如养老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在这些方面,仅靠农民自身努力是难以缩小的,主要靠政府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

2.科技反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迫切要求完善农业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体系,增加农业科研投入,加快成果转化。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投入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极不相称。如2003年全国科研政府投入强度为1.21%,而农业科研仅为0.31%,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4,2003年国家对农业科研投入仅为全国科研拨款的一半左右。国家应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使农业“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3.政策支持。要围绕保障农业的再生产活动和稳定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中心,从农业支持与保护、农村税收、农业基础设施和技术推广、农民就业等方面,建立健全一整套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体系。原有惠农惠民政策要认真落实。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在反哺农业和安置农民就业方面做出巨大贡献,“十五”期间每年补农资金156亿元,安置农民就业272万人。国家对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补农资金应税前列支,对安排农民就业应比照“国有企业安排下岗工人”政策。

(四)全面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1.乡风文明,积极倡导新风尚。要大力发展农村文化,加强治安管理,加大科学普及力度,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2.村容整洁,使乡村面貌呈现新变化。要努力实现农村基础设施根本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明显改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置,农业面源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村镇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突出特色,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3.管理民主,健全乡村治理新机制。要努力实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各项民主制度健全,党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满活力,村民民主权利得到充分尊重,村民自治组织决策实现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

2019年福建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福建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1号),推动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省统筹、市督促、县负总责”的责任机制,按照“两年扩大试点,三年全面推开,五年基本完成”的工作要求,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任务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2017年基本完成全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持依法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政策,原则上确权到户到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为开展土地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按照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数据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依托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方便群众查询,利于服务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除了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外,各设区市要按照耕地面积每亩不低于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分年度拨付;各县(市、区)也要落实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农民收取费用。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列入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建立专项督查和情况通报制度,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国土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土地流转优先权。引导承包农户与流入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使用全省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民种养意愿较高的地区,支持农户以土地折价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在人多地少、外出务工较多的地区,引导农机、植保等社会化服务合作组织为农户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配统施等“土地托管”服务,既不改变农户承包关系,又保证地有人种,实现统一耕作,规模化生产;在发展高优农业有优势、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到非农产业的地方,推广沙县土地信托流转模式,依托农业部门或乡镇土地流转平台进行公司化经营,实行统一委托、统一流转、统一分配,建立风险防范和收益返还制度。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各地要依据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当地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标准。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加大粮食规模化生产支持力度,新增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向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倾斜;支持粮食产能区建设,对产能区内流转100亩从事水稻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从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符合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条件的,优先安排;继续对承包耕地30亩种粮大户每亩给予30元的奖励,奖金从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增量中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农业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要按照“六有”要求完善提升,重点抓好村级信息员队伍建设,及时准确发布流转信息,规范流转合同,促进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县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土地流转管理和监测。抓紧建立全省统一的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流转服务管理、农村“三资”管理、土地纠纷仲裁管理于一体的农经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责任单位:省农业厅、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四、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涉农项目,建设粮食烘干、农机场库棚和仓储物流等配套基础设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项目用地,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上予以倾斜,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灌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保险支持机制,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分散规模经营风险。鼓励分级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风险资金池,提供贷款担保,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入省现代农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支持范围。(责任单位:省农业厅、财政厅、国土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保监局、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制定出台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政策意见,重点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分级建立家庭农场示范场名录,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加强示范引导,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整合涉农资金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并优先流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规模经营农户。各地要加大对家庭农场发展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国土厅、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深入推进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鼓励承包农户通过共同使用农业机械、开展联合营销等方式发展联户经营。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向农民合作社倾斜。加快建立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的管理制度。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财政厅、供销社)

鼓励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涉农企业重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规模经营。引导工商资本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发展多种经营。推动龙头企业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以及企业统建、农户管理等方式,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与龙头企业进行合作经营。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债券融资后备资源库,重点推荐年销售收入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公开或非公开定向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要在增信方面积极予以协调和支持。大力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股权融资。研究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实行分级备案,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财政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证监局、省电力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鼓励农技推广、动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围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拓展服务范围。大力培育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积极发展良种种苗繁育、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粪污集中处理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展电商业务,与渠道商加盟合作,发展现代流通服务业。以县为单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鼓励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易监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务。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购买服务的标准合同、规范程序和监督机制。(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农业厅、商务厅、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五、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整合教育培训资源,改善农业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涉农专业办学条件,加快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远程教育。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围绕主导产业、福建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建设、美丽乡村创建等,每年选送一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参加三年专科学历或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并进行农业职业技能专项培训。扩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养培训规模,对农业高等院校毕业生回乡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应纳入“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给予扶持。继续开展百万农民大培训,组织实施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雨露计划”培训,到2020年全省形成50万名规模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渔业厅、人社厅、农科院)

六、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承担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与流转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三资”监督管理、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诸多职能,在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确保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农村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明确相应机构承担农村经管工作职责,县、乡两级要确保有专业人员、有工作经费,保障和改善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专业人员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和待遇,保持队伍稳定,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农业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中国的三农问题主要表现在什么地方?

一、农村问题

1、农村土地问题

(1)土地承包。如何使土地承包合同合理化,如何处理和使用家庭承包的土地,如何使土地承包合同适应人口变化等因素,还有许多问题有待解决。

(2)宅基地问题。宅基地与耕地不同,一直是农民的私有财产。现在看来还不清楚。宅基地属于谁,农民的宅基地处置权和使用权与承包地有什么区别,宅基地的管理和分配如何合理,存在一些问题。

(3)土地所有权。在农转非过程中,农民作为土地使用者,如何体现其角色和权利,如何做出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和稳定农村社会的制度安排,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

2、基层政权问题

当前,农村基层政权面临着执政能力弱化、形式主义泛滥、农村重债、干部流动方式、不作为与无序行为并存等问题。然而,这些问题是肤浅的。农村基层政权面临的最严重、最危险的问题是信任危机。

二、农业问题

1、粮食安全问题

粮食问题曾是千百年来困扰人类和历朝历代统治者的“天”字号的大问题,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安危,也影响到世界的和平与安定。

2、农业政策问题

过去农民总结农业的变化有三句话,叫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今天和今后仍然如此。

三、农民问题

1、农民素质问题

农民素质是一个含义非常广泛的概念,一般认为包括科技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民主法制素质和卫生健康素质。

2、农民增收问题

农民持续增收缓慢。

三农问题解决方案:

在指导方针上,要改变城乡发展中长期存在的“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市民轻农民”的传统观念,确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全局意识,做到城乡发展一盘棋,从思想上切实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扩展资料:

三农问题产生背景:

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中国经济开始起飞。与同期中国经济总体发展相比,第一产业的发展远远低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农民认为,农业没有足够的收入,因此农村开始出现农民在城市打工的现象,但城市没有足够的就业岗位提供,从而形成了大量农民工聚集在城市里没有工作。

结果,农村生产积极性下降,农业投资开始下降,促使更多农民进城“找工作”,形成了恶性循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农问题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司岚财经希望『新农开发历史资金流向』国家的4万亿促进内需的资金的具体流向是哪些方向?,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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