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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02-29 19:38

股票市场是一个充满机会和风险的市场,投资者需要有正确的投资理念和风险意识,避免盲目跟风和过度自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接下来,司岚财经将跟大家是介绍关于创业板股票上市的,希望可以帮你解惑。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上市条件包括:

1、主体资格要求: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股本及发行比例要求: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公开发行比例须≥25%;发行后总股本>4亿股,公开发行比例须≥10%。

3、企业要求: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企业应当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创业板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规则如下:

一、主体资格:

必须是依法设立并且连续经营3年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一)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

(三)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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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要求:

(一)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1)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股票走向

扩展:

创业板:股市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创业板股票上市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司岚财经推荐的方法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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